泸州市财政“三扶”助基层
二是扶企业,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定期深入泸州老窖、中海沥青等重点企业开展调研,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有力促进了企业增效、财政增收。市财政累计向泸州老窖集团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4.3亿元,将中海沥青公司财政补助资金由原按季拨调整为按月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及时将1.6亿元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拨付兴泸集团公司,并会同相关部门选择了合作银行,制定了管理办法。认真研学国发〔2014〕62号、〔2015〕25号文件,在坚决贯彻国家要求情况下,提出了将泸州市打造成为最佳投资首选地的九条建议意见。
三是扶贫困,落实精准扶贫要求。加大对联系帮扶村叙永县落卜镇草坝村、硐坪村、龙马潭区石洞镇花博园村的帮扶力度。通过多次深入调研,科学制定帮扶规划,据实选准帮扶项目,投入帮扶资金16万元,完成草坝村贫困户参与新合医疗、杨柳小学环境设施改造等工作;投入帮扶资金65万元,解决硐坪村新村综合活动中心建设、农业生产资料供给、村道社道硬化等问题。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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