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2年7月25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四川省审计厅厅长 高仁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的规定,审计厅对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认真落实省人大要求,着力深化审计监督职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财政、民生资金的审计,将24个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18个市州本级财政决算纳入审计范围,把灾后重建、职业教育、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作为重点监督对象,扩大了审计监督覆盖面;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资源整合和各级审计机关的上下联动,先后组织170名内审人员、3500名社会中介机构人员参与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项目,全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达到22个,增强了审计工作效能;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审计队伍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专项调研,摸清了审计工作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更好地发挥审计促进完善国家治理的职能作用奠定基础。同时,继续抓好审计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工作协作和审计法制建设,审计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并取得新成效。自去年7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调查)单位13508个,审计后促进增收节支74.34亿元,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58.50亿元,审计核减政府投资(结算)额63.12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经济案件线索60件、63人,截至目前,已查办23件,2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提出审计整改建议并被采纳16642条。
审计情况表明,2011年,在省委的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促进了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财政收支总量实现历史性突破,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加强。2011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总收入和公共财政支出分别完成2044.79亿元、3188.11亿元和4674.92亿元,提前一年完成了财政收支“三大总量指标”在2007年基础上翻一番的奋斗目标,为各项重点支出、民生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加大保障与监管力度,确保重建任务胜利完成。努力筹措重建资金、全力加快重建资金执行进度,截至2011年底,中央重建基金包干资金执行进度达到98%,省级财政累计筹措到位重建资金270亿元;在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安排40亿元融资创新资金和30亿元产业园区建设资金,大力支持灾区产业发展振兴;累计下达地震灾区过渡期财力补助资金80.50亿元,保障了灾后重建规划任务胜利完成。
——保障重点工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年下达中央和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227亿元,并围绕省委提出的“五件大事”进一步加大政府性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加大财政投入,支持了新兴产业和产业园区发展,以及节能减排、污染治理、淘汰落后产能等环保建设;加大“三农”投入,省级农林水事务支出较上年增长19.50%,着力推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和产业化经营。
——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实处。省级财政“十项民生工程”支出达161.77亿元,为资金计划的124%,比上年增长40.80%;省级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支出292.90亿元,比上年增长29.32%,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藏区“三大民生工程”、彝家新寨建设等民生工程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深化改革和推进预决算公开,促进公共财政制度进一步完善。加快现代国库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省级部门所有收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创新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新思路,资金分配程序更加公开;深入推进支出绩效评价,扩展评价范围,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全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全面清理融资平台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积极防范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组织38个省级部门首次向社会公开了2011年部门预算,省级专项资金公开规模达412亿元,预算信息公开体系初步建立。
一、省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1年,财政厅和省地税局等部门认真履行组织实施省级预算的职能,全面落实保增长、调结构、控物价、惠民生等系列政策措施,健全政府预算管理体系,规范预算执行,财政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一)个别专项资金未及时缴入金库。截至2011年末,省级财政住房专项资金43208万元仍在专户核算,未纳入预算管理。
(二)预算执行时效性有待提高。受省级主管部门计划分配方案迟缓等因素影响,主管部门与财政厅共管的省级待批复项目资金中,有273548万元至年底仍未下达到具体执行单位,占抽查金额的6.73%;在已下达的部门预算中,仍有2010年结转的预算指标54473万元在2011年完全未使用。预算执行进度需要加快。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制度有待完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于试编阶段,目前在省属试点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中,尚未制定对企业利润审核、认定的规范程序和办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核定企业上交收益的准确性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四)未按规定提前告知转移支付预计数。
未将省级基金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告知市县财政,不利于提高下级财政基金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五)未严格监督执行企业所得税按期预缴制度。省地税局直属分局2011年纳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中,有339户未按规定在年度中预缴,11户重点税源户预缴率也未达到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70%以上的要求。
(六)未按要求制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批管理办法。省地税局尚未按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的要求制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批管理办法,导致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范围和条件不够明确。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共对省发展改革委等22个省政府组成部门、省国资委等2个直属机构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各机关服务中心进行了延伸审计,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监督面有了较大扩展。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着力加强预算管理,积极推进预算公开,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严重违反财经法纪行为明显减少,但仍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
(一)预算编制仍不够完整、细化。9个部门未将结余资金49214万元编入2011年部门预算,7个部门列入往来科目的各项收入1590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个别部门未按规定编制采购预算,以致部门预算仍未能做到全面覆盖、准确细化。
(二)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到位。一是执行进度较慢。5个部门未按要求及时分配与财政共管的资金80219万元,影响了资金使用时效;13个部门的53个项目实现支出不足预算的50%;10个部门在年末虚列支出、以拨作支1618万元,使预算资金沉淀在下属或项目承担单位。二是收入解缴不及时。9个部门滞留应上缴的预算收入、财政资金5983万元。三是资金安排使用不合规。9个部门超范围安排预算资金或违规支出1038万元。
(三)决算编报不够准确、规范。9个部门对往来款项中应结转的收支、应收回的借款、应冲销的挂账金额,以及历史遗留的账户余额等5324万元长期未作清理和处理,有的编报科目不符合制度要求,甚至人为调整支出类别,影响到决算数据的客观、准确。
(四)相关制度建设和执行尚有缺陷。一方面,预算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够健全完善,如,一些部门尚未对二次分配资金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批、审核程序不规范;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制度有待改进,部分定额标准尚不明确和统一;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界限不够清晰,有的基本支出列入项目支出预算,存在基本支出“项目化”倾向。
另一方面,此次审计的部门虽然在推进公务卡支付等制度落实和加强“三公经费”、节能降耗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执行上仍未完全到位。
公务卡支付制度方面。24个部门的公务卡使用面还较小,大量使用现金支付的情况仍较普遍,使用公务卡支付共计2759万元,仅占同期现金支付的26.73%。
节能管理方面。由于行政机关能耗标准和口径尚缺乏科学、明晰规定,部分单位存在人为调整考核数据情况,未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三公经费”管理方面。一些部门对公务用车未实行单车核算,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没有严格落实,个别单位的公务接待尚未实行归口管理。“三公经费”公开的口径也有待进一步规范。
(五)财务基础工作和管理有待改进。8个部门的资产核算和管理未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于已报废未下账等原因导致多登记计算机1968台,未及时入账又少登记计算机47台。4个部门的经费报销审核控制不严或现金收支管理较差。
对审计发现的以上问题,各部门、各相关单位正在加紧整改,及时完善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纠正违规支出、滞缴预算收入等问题。个别典型问题已移送纪检部门进一步查处。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为促进中央、省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了对民生资金的审计和调查。
(一)沱江流域部分城市生活污染防治审计调查情况。本次调查了资阳、内江、自贡、泸州等4个市和资中等7个县的50余个相关主管部门以及8个污水处理厂、8个垃圾填埋场,涉及资金20.34亿元。结果表明,各地不断加大城市污染防治力度,积极制定专项规划,完善配套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污染治理效果明显,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污染防治政策和规划执行不到位。2个市本级、2个县未完成“十一五”城市生活污染防治规划任务,3个市未制定城市管网建设规划实施方案,部分地方的城市管网建设未实施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未达标,自贡、内江和简阳城区截污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沱江。
二是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不规范。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6个垃圾处理及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未进行环保验收,部分环境在线监测设备不符合相关技术规定,一些城市垃圾填埋场或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三是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不合规。排污费、管网建设资金、垃圾处理费等专项资金4165万元和专项贷款3410万元被挪用,其中4个地方将排污费653万元用于平衡财政预算;部分水务公司代收的污水处理费5259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直接拨付给污水处理厂用于企业运营;泸州市滞后两年才将省财政下拨的管网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760万元安排到项目单位;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到位配套资金538万元。
对上述问题,相关地方政府和项目主管部门已积极整改,截至今年5月底,被挪用资金已归还原渠道4216万元、调账188万元,应落实的地方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违反招投标规定的单位已受到相应处理和经济处罚。
(二)三峡工程移民资金决算审计情况。对省本级和绵阳等12个市本级及50个县的三峡工程移民资金决算进行了审计,共审计各类单位179个,抽审乡镇138个、村组253个、移民安置工程项目181个,审计资金总额82095万元。审计情况表明,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实施三峡移民接收安置工作,超额完成外迁移民安置任务,多数三峡移民收入稳步增长,情绪基本稳定,“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基本得以实现。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部分地方将43.61万元移民资金挪用于非移民项目支出或基础设施建设,超标准使用管理费127万元;部分移民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9个县以白条和不合格票据列支移民安置项目工程款或其他费用523万元;部分工程未落实招投标等项目管理制度。
针对上述问题,各有关地方政府及项目主管部门积极制定措施逐项整改,被挪用资金已归还原渠道或作调账处理。部分地方还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改善三峡外迁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大型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成都等6个市审计机关对泸天化(集团)公司等12户国有大型企业2008年至2010年度的科技创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表明,我省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划,突破了一批重大和关键技术,提升了全省的科技支撑力。调查的企业均建立技术中心,其中四川长虹、五粮液集团等7家企业技术中心为国家级;共有科研机构64个,科研人员21527人;包括子公司在内共有25个企业通过高新企业技术认证;3个年度的科技创新投入共计80.14亿元,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成果转化步伐加快。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扶持力度还需加大。有关市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扶持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普遍在2%左右,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有较大差距;526个科技创新项目到位资金中,政府扶持资金、银行贷款和其他资金合计仅占12.13%,其余均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的结构性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的进展。
二是企业享受的科技创新优惠政策仍较单一。目前大多以税收和财政优惠政策为主,风险投资、贴息贷款等融资方式尚未完全开展。
三是引导和促进机制还需完善。相关市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在考评企业经营业绩中大多未设立科技创新考核指标,或其所占权重过低,不利于推动企业积极主动创新;鼓励技术创新的政策宣传还不够,审计调查反映,40%的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政策不了解,政策引导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四、市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本次共审计了18个市州(除上年已审的宜宾、凉山和当年审计署审计的成都市外)本级2010年度的财政决算。总体看,各地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支出管理日趋规范,财政改革不断推进,重点支出和公共服务基本支出的保障明显提升。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一)财政收支不够真实、完整。17个市州2010年及以前年度国有股权转让收入、土地出让金等预算收入73.62亿元未按规定缴库纳入预算管理,并从中坐支20.09亿元,脱离了预算约束和人大监督;15个市州为达到支出进度考核要求,虚列支出19.80亿元;16个市州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以借出方式用于专项外的公共支出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支出挂账41.51亿元。
(二)财政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财政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如11个市州尚未实行公务卡支付;12个市州财政部门尚有违规开设和应予注销而未注销的银行账户111个;7个市州未按规定上缴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水资源费等省级收入4053万元;18个市州未及时征收本级非税收入、税收收入42.31亿元;13个市州因工程竣工决(结)算不及时或项目推进缓慢,导致42.21亿元上级专项资金沉淀在财政和有关部门、单位,至审计时仍未使用。
(三)预算编报不够完整和规范。16个市州政府报人大审批的2010年政府预算中,少编上级补助收入325.53亿元、少编上年各项结余41.13亿元;4个市州基金预算年初全部未细化到项目;15个市州尚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财政收入质量和法定支出水平有待提高。14个市州本级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市州的农业、教育或科技等支出增长低于法定增长要求。
(五)财政的稳健运行存在较大压力。11个市州本级一般预算对上级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的依赖度达到25%以上,最高的达67.20%,自我平衡和保障能力不足;由于大量无预算支出挂账因素的影响,16个市州本级共有63.28亿元财政额度结余和结转结余缺乏资金保障。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18个市州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纠正和规范措施。截至今年5月底,部分应上缴的省级预算收入已补缴,应撤销的银行账户已按规定处理,滞留的资金已经或正在安排拨付,其他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
五、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自2008年9月开始,全省审计机关特别是39个国定重灾县、12个省定重灾县以及相关13个市州审计局,对我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资金进行了持续跟踪审计;2010年以来,重点对已完工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截至今年6月,我省已完工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拆包后共计38349个,各级审计机关已对20175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占已完工项目的52.61%。其中:已审结项目15296个,送审投资额730.44亿元,累计核减工程造价62.87亿元;正在审计4879个项目,送审投资额253.56亿元。
通过强化竣工决算审计,高估冒算等违规问题明显减少。针对审计发现的投资超概算、工程计量计价不准确等问题,相关地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建设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大量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集中竣工进入决算审计程序以来,审计任务十分艰巨。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审计厅和灾区审计机关全力实施竣工决算审计,同时统一组织15个市州审计局选派精干力量,组成对口支援审计组,帮助各重灾市县加快竣工决算审计进度。下一步,审计机关还将加大力度整合社会审计、内部审计资源,加强与各级财政部门投资评审机构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并密切关注项目资金结算和结余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推动各地积极探索项目建成后的良性与持续运转等问题,认真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提升审计效果,促进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取得圆满结果。
六、职业教育院校审计情况
组织14个市州审计机关对94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7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至2010年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近年全省职业教育发展较快,培养和输送了大量具有较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适用技术人才,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教育布局与结构、教育管理与质量等方面还存在问题:
(一)布局结构不够合理,教育资源未能有效利用。全省现有职业教育院校1500多所,但很多地方低层次重复建设,加之部分学校基础设施较差,没有实训基地或校舍和设备不足,县级中职学校招生情况普遍不理想,此次审计的29个县2010年招生率不足70%,而且学生流失率较高。如万源市共有60万人,有6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设计规模7600人,2010年计划招生1700人,实际招生仅621人,当年在校生1455人,仅占设计规模的19.14%;仪陇县育才职中2009年春秋两季共招生871人,年末流失学生达672人,流失率高达77%。有的学校为此长期负债,部分学校依靠基础教育弥补职业教育,有的公办中职学校因招生难已面临关闭。
(二)机制制度不够健全,职业教育管理亟待改善。一是教育资质不合规。本次审计的学校中有28.84%的教师不具备职业教育专业技术资格。二是专业设置不合理。部分学校专业设置雷同,与当地产业结构、经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三是招生无序竞争。一些学校不计成本地大量投入宣传费用和支付包干性或奖励性支出,有的学校招生成本占当年总支出的比例高达20%。四是相关政策执行不到位。55所学校少提取助学金2800万元;5所学校未按规定退还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已缴纳的学费89万元;乐山、宜宾等4个市的部分学校超标准收费、无依据和扩大范围收费、未及时结算学生代管费用2027万元;7个市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1983万元。
(三)财务基础工作较差,不规范问题仍较突出。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或不准确,大量上年结余和政府采购未编入年初预算。二是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不合规,四川化工学院及南充等地的6所学校虚列支出843万元,广安职业学院和资阳等地的15所学校隐匿收入3079万元。三是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不规范,账表、账账、账实不符合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涉及金额27098万元。
七、地方金融机构审计情况
审计机关继续把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审计监督作为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的重要工作,2011年,组织实施了对17个县农村信用联社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延伸审计贷款户299户,涉及贷款金额27.48亿元。情况表明,信用社信贷规模逐步扩大、资产质量逐步提高,区域竞争力、盈利及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违规多头贷款、向不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发放贷款等共计10.75亿元;贷后检查不力导致贷款被挪用2910万元;以资抵债、抵债资产长期未处置等4.77亿元;损益不实4.09亿元;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2.22亿元。个别信用社工作人员还存在内外串通弄虚作假,骗取贷款69万元等问题。
审计后,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已移送四川银监局处理;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其他问题已经或正在纠正。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省级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的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切实采取措施纠正问题、强化管理、健全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及时到位。全面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将在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八、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宏观调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财政和有预算分配权的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预算执行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和要求加强衔接和配合,提前下达项目指南和做好项目评估论证、申报审查等工作,提前启动常态的上级转移支付分配和省级待批复预算编制工作,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实施预算执行定期对账、预算执行中期评估、支出预算执行考核等措施,从过程和结果上督促加强预算执行,确保积极财政政策全面落实,提高宏观调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公共财政制度建设,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执行效果。
积极推动包括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在内的政府预算体系的建立健全;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充分体现财政的公共性特征,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的绩效管理机制;加快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准确界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范围,避免基本支出“项目化”和部门之间公用经费支出水平差异过大的现象;建立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完善项目储备库,明确分配标准和依据,解决预算还不够细化、执行时效较差的问题。
(三)推进财政规范化建设,提高预算公开质量。
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公务卡结算等各项改革措施,规范财政资金支付,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强化部门预决算审核和国有资产收益监缴工作,加大民生资金等专项检查力度;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预决算公开的方式、重点和步骤,加强与各部门的工作衔接和指导,不断增强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不断规范,审计工作也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审计职能、完善监督机制,为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加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四川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