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四项举措推动禁渔工作走深走实
今年1月以来,眉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禁捕退捕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四项举措,推动禁渔工作走深走实,突出禁渔成效。
一是工作部署抢“早”。1月上旬,市、县(区)结合换届人事调整,及时充实禁渔领导小组,补齐禁渔工作专班,完善禁渔工作机制,理清禁渔工作思路,提前谋划禁捕退捕、打非断链、常态监管等工作。2月23日,眉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7部门印发《眉山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天然水域休闲垂钓行为;2月28日,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全市天然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工作推进会,抢先抓早安排部署年度禁渔工作。
二是资源整合聚“力”。市、县(区)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职能职责,整合人员、设施、管理、机制等资源,在网络化监管、跨区域执法、禁渔信息推送、江河“电子眼”使用等方面,推进工作联动联控;在禁渔执法装备使用、执法车辆安排、执法力量强化方面,聚心聚力打出“组合拳”;在部门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手段上畅通配合衔接,为禁渔监管执法提供有力保障。东坡区、彭山区、青神县、洪雅县强化禁渔智能监控信息化平台建设,在岷江、青衣江干流及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76处江河“电子眼”,推进重点水域禁渔工作人防、技防、物防统筹防控。
三是常态执法抓“实”。市、县(区)坚持禁渔监管执法长效化,依法打击非法捕捞、非法垂钓、非法经营利用等不法行为。眉山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巡查检查2350人次,收缴违法捕捞网具320副,违规钓具7842副(根),办理渔政案件6件。县(区)法院、检察院提起公诉和宣判涉渔案件2件;公安部门出动警力3250人次,摸排涉渔违法犯罪线索17条;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三无”船舶清理整治40余次;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监测及餐馆、酒店、商超、渔具销售店(点)监督检查3216人次,查处涉渔虚假宣传案件1起、违法经营案件4起;水利部门加强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强化禁渔与护河日常巡逻,全面抓实禁渔生态段长制、河(湖)长制及常态化监管。
四是宣传教育扩“面”。眉山市突出重点河段、时段和群体,广泛开展禁渔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城乡群众禁渔意识,自觉参与爱渔护渔工作。眉山天府新区创新以案说法、以案警示,通过举办“巡回法庭”形式,将违法捕捞案件审判现场设置在辖区柴桑河边,吸引300余人旁听,社会反响十分强烈。截至3月底,眉山市在部省级、地市级和其他行业媒体禁渔宣传信息报道48条,在党政及部门网站、政务公众号上开展禁渔宣传36次,印制禁渔宣传资料28130份,发布禁渔公益广告11期、发送禁渔公益短信4.5万余次,在重要水域、重点地段树立禁渔宣传栏、告示421个,张贴禁食长江野生鱼提示1484个,禁渔信息在网站平台点击阅读量100余万次,真正推动了禁渔宣传扩面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