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粮食安全 乐山出台粮食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市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乐山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乐山市粮食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适用于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状态下,在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储备、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进出口等方面开展的应对工作。《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市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态。
《预案》将粮食应急状态在乐山市层面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将市级粮食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3个级别。出现特别重大、重大粮食应急状态,启动市级粮食应急响应;出现涉及面较广、敏感度较高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较大、一般应急状态时,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启动市级层面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预案》明确,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是全市应对粮食应急事件的领导机构,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应对粮食应急事件,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监测职责范围内因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粮食应急状态的异常现象,对异常原因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预防和处置措施建议。
出现特别重大、重大粮食应急状态时,市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采取措施对应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及时向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政府批准启动市级粮食应急预案后,市指挥部应适时适量动用投放地方粮食储备,一次动用市级储备粮数量在5000吨以下的,经市政府授权,市指挥部可直接下达动用命令。
市、县级地方储备粮食应急动用后,由同级粮食和储备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研究提出补库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适时下达补库计划,及时恢复储备粮库存数量,原则上在12个月内完成等量补库。
此外,《预案》还从粮食储备、应急网络、基础设施、资金人员、信息化这五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