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29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截至目前,巴中市共有29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参照孤儿养育标准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据了解,为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2020年12月,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优化了父母失联认定程序,拓展了保障对象范围。自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巴中市新增38名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至此,全市共有29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按民政部要求简化审核程序,对于符合条件的,做到当月申请、审批和发放生活保障金,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在疫情期间及时得到保障,切实做好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目前巴中市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