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稳步推进川南经济区医保协同发展
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吹响了协同发展的集结号,明确将川南经济区打造成“全省第二经济增长极”。在省医保局的安排部署下,川南经济区四市(内江市、自贡市、泸州市、宜宾市)的医保协同发展工作作为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于2020年7月正式启动。
川南经济区医保协同发展有利于缩小保障极差,补齐民生短板,统筹构建协同发展的医疗保障体系。
在推进川南经济区医保协同发展工作中,由内江市牵头建立了协同发展的待遇保障机制。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调整政策,建立川南经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待遇协同调整机制。探索建立川南经济区执行统一的城镇职工缴费年限规定及缴费年限互认规定;逐步统一乙类药品、部分支付诊疗项目和高值耗材的医保支付标准和支付政策;健全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到2022年逐步缩小待遇差距,基本实现川南经济区政策趋同;协同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2021年川南经济区基本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按照国家部署,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建立健全川南经济区统一的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同时,内江市还成立了推进川南经济区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政策进行对应分析,调整可实现的政策。经内江市医保局牵头协调,目前已与自贡市、泸州市、宜宾市达成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标准的一致。
下一步,在做好待遇保障政策梳理的同时,将确定川南四市2020-2022年待遇保障协同发展思路,拟订出时间表、任务图,适时召开碰头会,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调整待遇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