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日前,广元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应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包括执法事项清单、服务指南等,覆盖事前、事中、事后阶段;在技术层面,逐步实现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共享,通过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使信息公示更高效、便捷、全面。
《实施方案》规定,执法时要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地做好文字和音像记录,保证文书和案卷准确、音像信息全面。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和管理,做到可回溯管理。
《实施方案》明确,行政执法机关要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法制审核机构、范围、内容、流程、责任,使执法决定的作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