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扎实推进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
二是全面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现“病有所医”。今年来,全州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兜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对经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实施医疗救助。1至7月,全州累计向125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80.43万元。
三是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扶助制度,实现“难有所助”。继续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至7月,共为10388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85.398万元。提高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发放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80元,1至7月,共为8440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482.813万元。全面落实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1至7月,全州共为1634名残疾人扶贫对象发放生活补助资金43.59万元。
四是全面实施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老有所养”。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由各县(市)人民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1至7月,全州共为77991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购买养老保险779.91万元,代缴完成率100%。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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