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三个落实“维薪”确保农民工安心返乡过年
一是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自府办函〔2017〕140号),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各区县政府承担起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清欠和重大案件事件处置处理的主体责任,落实区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协调主管领域重大案件包案制度,督促相关单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工作到位,确保问题处理定人、定责、定时、定性,及时化解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二是落实企业支付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督促从承包企业结合项目实际,规范对劳务分包企业、包工头、班组长用工施工的管理,规范项目劳务用工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从源头上解决工资层层分包支付落实难等问题。2017年,我市新开工项目总包企业受委托发放和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比例达到96.89%,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比例达到62.22%。
三是落实欠薪排查责任。12月15日起,我市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加大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排查力度。对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一企一策、专人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截至目前,我市已排查处理欠薪案件14件,涉及农民工944人,涉及金额505.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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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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