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切实抓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
二是落实责任。进一步落实工作主体责任,欠薪清偿责任和监督责任,总包企业负总责、建设单位承担监管责任、监理单位承担监督责任、分包企业承担直接责任,总包企业确定专人负责实名制造册、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工作。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不到位,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的开工建设项目,由颁发施工许可的主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予以解决。
三是加强管理。加强用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盯对核实用工名册、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协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证明等,督促施工总包企业或施工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进一步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程序,截至2017年12月底,为1470户企业返还2.01亿余元,余额1.55亿余元,涉及企业886户。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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