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实施多项优惠政策 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降低税负成本。全面落实“营改增”扩围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对企业合并、分立、破产等依法给予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全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际受惠面达100%,国税系统累计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收3.7亿元。
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落实四川电网丰枯峰谷电价调整、直购电和丰水期富裕电量消纳等政策,实施非居民用增量气存量气价格并轨和工商业用水同价等措施,全年共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14亿元,降低工商业用气成本1.09亿元,降低用水成本691.42万元。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9%,为企业减负4480.14万元;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0.6%,个人缴费比例由0.5%调整为0.4%,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发放首批稳岗补贴资金570万元;落实阶段性社保降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67%降为1.54%。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发行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
降低制度性成本。开展收费清理专项检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2016年共取消、停征、整合、扩大免征范围的政府性基金共计12项;清理规范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执行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目录,取消、扩大免征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19项。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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