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达州市重拳整治网络市场乱象

  • 2016年05月23日 11时19分
  • 来源: 达州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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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19日,从达州市工商局获悉,5-11月,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拳整治网络市场乱象。

      此次专项行动将对网络交易平台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刷单炒信、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商标侵权、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问题集中的重点网络市场领域加强监管。突出对节假日等网络集中促销节点、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及平台上差评多的网店、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以及本地政府关注的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在线旅游市场等的监督检查。将安排专人充分利用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和四川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强化后续查处工作,坚决打击网络市场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侵权行为。

      达州市将进一步落实网店实名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对严格落实“电子标识亮照”、“网站自行亮照”、“平台为网店亮照”、“平台为网店亮标(核发并加贴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要求情况进行一次专门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坚决依法查处。

      此次行动还将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对市内主要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家用电器、服装、鞋、装饰装修材料等商品质量开展专项抽查检验,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

      同时,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对网络上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全市组织开展查处网络上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对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网络销售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对大规模、跨区域、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投诉集中的涉网商标侵权假冒典型案件,要强化生产、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制造等环节的全链条打击。

      强化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通过网络对商品质量、性能、用途等进行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误导消费者行为;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行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行为;附赠式和抽奖式有奖销售商品,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品种类、数量等具有欺骗性的有奖销售行为的落地查处工作,严厉查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执法,开展线索排查,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要排除干扰,加大对互联网领域的大要案件、疑难案件、涉及民生民利等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利用互联网散布传销信息、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案件。切实做好电子证据留存及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还将对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进行治理,并畅通网络维权渠道,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积极推动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并完善网购消费赔偿先付制度和消费纠纷快速和解机制。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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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重拳整治网络市场乱象

  • 2016年05月23日 11时19分
  • 来源: 达州市府
  •   5月19日,从达州市工商局获悉,5-11月,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拳整治网络市场乱象。

      此次专项行动将对网络交易平台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刷单炒信、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商标侵权、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问题集中的重点网络市场领域加强监管。突出对节假日等网络集中促销节点、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及平台上差评多的网店、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以及本地政府关注的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在线旅游市场等的监督检查。将安排专人充分利用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和四川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强化后续查处工作,坚决打击网络市场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侵权行为。

      达州市将进一步落实网店实名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对严格落实“电子标识亮照”、“网站自行亮照”、“平台为网店亮照”、“平台为网店亮标(核发并加贴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要求情况进行一次专门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坚决依法查处。

      此次行动还将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对市内主要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家用电器、服装、鞋、装饰装修材料等商品质量开展专项抽查检验,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

      同时,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对网络上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全市组织开展查处网络上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对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网络销售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对大规模、跨区域、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投诉集中的涉网商标侵权假冒典型案件,要强化生产、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制造等环节的全链条打击。

      强化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通过网络对商品质量、性能、用途等进行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误导消费者行为;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行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行为;附赠式和抽奖式有奖销售商品,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品种类、数量等具有欺骗性的有奖销售行为的落地查处工作,严厉查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执法,开展线索排查,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要排除干扰,加大对互联网领域的大要案件、疑难案件、涉及民生民利等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利用互联网散布传销信息、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案件。切实做好电子证据留存及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还将对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进行治理,并畅通网络维权渠道,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积极推动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并完善网购消费赔偿先付制度和消费纠纷快速和解机制。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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