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切实加强农业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突出主体责任。明确各县(市)农牧部门是农业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主体,理清责任链条,具体工作对象,层层压实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宣传工作常态化,使宣传教育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注重宣传资料统一化,重点抓好非法集资概念、易发领域、常用手段、危害后果、法律政策等的宣传,同时强化依法治国的教育;注重宣传形式多样化,主要包括各种专业会议、视频会议、科技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栏以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QQ群、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注重检查督导经常化,主要采取不定期或定期督查。
三是突出监督管理。坚持“自愿平等、封闭运行、服务三农、风险可控”的运行原则,规范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行为。严禁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严禁高息揽储和高利放贷,严禁对外违规投放资金,严禁违规经营和风险性投入,严禁从事业务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切实防止非法集资风险发生。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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