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五举措”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强化动物检疫监管。要求各地落实专人,加强证章标识管理,确保溯源信息清晰。建立检疫申报制度,规范检疫行为,认真落实“动物卫生产地监管年”行动。
强化生猪屠宰监管。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畜禽进场查验登记、“瘦肉精”自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职责,推进定点资格清理审核换证。
强化“瘦肉精”监管。对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开展抽样检测,据实按比例抽取,抽检结果出具检测报告书。对未开展自检的,一律不得检疫出证。
强化饲料兽药监管。推进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管理,规范饲料兽药经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饲料经营门店代销或免费赠送兽药和不规范建立购销记录等违法行为,落实处方用药制度,严格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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