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住房公积金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圆满收官
截止到2009年,我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7.52平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达6万户,其中无房户超过4万户。与此对应的是,截止到2010年6月末,我市公积金缴存余额达到37.3亿元。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工作,有利于盘活闲置资金,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紧张,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上的政策作用。
我市积极争取,经过实地调研,第一批上报1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经过住建部、省住建厅的实地调研、考察,2010年7月,国家正式批准我市作为全国28个、全省第一批唯一的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之一。经过整合,第一批被确认的12个试点项目,利用7.12亿元结余住房公积金用于发放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2012年,我市再次被纳入第二批试点城市,5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2.54亿元。
“随着西区大水井公租房5000万元贷款提前偿还完毕,17个公积金贷款项目全部按合同约定还款,部分项目因进展顺利,还实现了提前还款,无一例挪用资金发生,圆满实现了‘贷得出,收的回’的目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公积金支持保障房贷款的管理非常严格,试点项目需经过七个环节,贷款实行全程封闭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项目评审,上报审批,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再到工程进度、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管,创新贷款管理模式,加大对试点项目后期出现的风险预测与预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了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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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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