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积极扶持生猪产业化生态循环经济发展
(2)整合产业发展政策,配套安排土地整理、沼气建设、农村公路畅通(通达)工程、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新农村建设项目,对生猪产业化项目予以支持。
(3)将生猪产业化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和解决项目发展用地,支持利用荒山、荒坡等发展生猪规模养殖。
(4)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家庭农场农户给予50%的贷款贴息,其中区县财政贴息20%、项目业主贴息30%,对家庭农场建设圈舍给予每户25万元的补贴,其中市财政补贴10万元、区县财政补贴15万元,并将生猪产业化项目养殖相关设备纳入农机补贴目录范围。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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