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解决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
活态传承是非遗的一个重要特性,非遗项目传承人是活态传承的唯一载体,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又是传承人中的杰出代表,他们掌握着每一个非遗项目的核心技艺及精湛艺术。目前,州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80%以上都超过了60岁,且70%以上都是农村老人。为扶持并做好非遗名录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国家、省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经费的补贴,目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省级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分别由中央和省财政负责,并列入年度预算。
2011年阿坝州公布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为批准、公布的本级代表性传承人给予生活补助和专项津贴,鼓励和支持传统技艺传习”。阿坝州人民政府从2015年起给予州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人民币3000元(对已经死亡的和已享受国家、省政府传承补贴的传承人不再享有州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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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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