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深入开展源头治理 把预防腐败工作做到群众身边

  • 2015年06月11日 15时20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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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出台《关于开展廉洁社会单元创建试点工作的意见》

      社会单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企业、社区(村组)、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组织、家庭等,是社会大系统中能够自为一体或自成系统的、在其结构和功能上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微观社会组成部分。廉洁社会单元创建则是围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的一项举措和工作载体,是深入开展源头治理、预防腐败的一种途径,是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廉洁成都建设的题中之义。为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探索廉洁成都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开创具有成都特色的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新路径,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开展廉洁社会单元创建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廉洁社会单元创建工作是为什么、做什么、由谁做、怎么做?昨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意见》进行了全面解读。

      “开展廉洁社会单元创建工作是今年惩防体系暨廉洁成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我市培育廉洁土壤、进一步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全面构建全市良好政治生态的迫切需要,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相关负责人说。

      提问1

      创建工作“为什么”

      “我们在认真总结前期探索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的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吸收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廉洁创建的相关概念进行了定义。”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借鉴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廉洁成都的决定》的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控廉政风险,探索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坚持整体推进、分类创建、试点引领、注重实效,以机关、企业、医院、学校、社区、村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家庭等社会单元为载体,以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工作为抓手,以探索建立规范有效的自律机制和保障机制为手段,以发动社会力量和基层群众的广泛参与为工作基础,开展廉洁社会单元创建,探索建立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倡导和形成廉洁奉公、诚信守法、敬业奉献、公道正派、公平正义的氛围和环境,积聚正能量、传递正导向、提升正形象,树立新风正气,遏制腐败现象,培育“廉洁土壤”,让廉洁精神真正内化为城市的灵魂,成为成都政治经济社会活动的普遍遵循、文化名城的重要特色、社会各界的自觉追求,将创建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放在“进一步赢得党心民心”上。

      提问2

      创建工作“做什么”

      根据《意见》,今年廉洁社会单元创建工作牵头单位为各区(市)县(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和市委统筹委、市委党校(成都行政学院)、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交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工商联等市级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同类型社会单元带有共通性、全局性的创建载体及方式进行梳理提炼,并提出发挥主题创建作用、加强廉洁创建互联互动、关注了解社情民意、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互动等五种创建方式,要求各创建牵头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开展有针对性、有操作性、有实效性的创建工作,有利于组织动员社会和群众参与廉洁成都建设,形成全员反腐防腐良好态势。

      提问3

      明确创建工作“由谁做”

      根据《意见》,各区(市)县(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和26个市级部门(单位)为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并要求各单位针对不同类型的社会单元,选择一批单位、组织及服务对象等作为创建试点单位开展工作。“《意见》还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党委(党组)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是监督主体。”相关负责人说。

      提问4

      创建工作“怎么做”

      “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创新实践、注重工作实效等督促推动举措,并要求各创建牵头单位要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创建标准、建立廉政廉洁风险防控、崇廉尚洁教育、社情民意收集、预防腐败大数据分析、廉情报告、工作评价等相关制度机制,以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和制度机制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们希望牵头单位组织各创建试点单位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富有特色的主题创建,充分调动激发社会和群众积极关注支持创建工作的热情;积极开展廉洁成都建设“大家谈”、“大讨论”,宣传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增强守廉倡廉意识,进一步夯牢思想基础,形成创建共识,凝聚创建力量。牵头单位还可以组织各创建试点单位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举办座谈会、开展现场观摩、工作衔接沟通会、召开恳谈会等,搞好与机关、企业、医院、学校、社区、村组、家庭等各类型社会单元之间的多层面、多途径廉洁共建相互联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全域发展、科学发展。

      “在机制建设方面,《意见》要求牵头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系统(行业)实际,积极进行创建实践,不断创新创建的内容形式,探索建立创建工作长效制度机制。”相关负责人说,我们还希望牵头单位组织各创建试点单位利用现有的坝坝会、乡村夜话、进村入户、上门走访、结对帮扶、民情日记、民情台账、干群联系卡等形式,向基层群众收集了解反腐倡廉特别是社会领域防治腐败方面的社情民意,听取广大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研判,强化建章立制,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基层党风政风、民风社风持续好转。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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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开展源头治理 把预防腐败工作做到群众身边

  • 2015年06月11日 15时20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   成都市出台《关于开展廉洁社会单元创建试点工作的意见》

      社会单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企业、社区(村组)、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组织、家庭等,是社会大系统中能够自为一体或自成系统的、在其结构和功能上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微观社会组成部分。廉洁社会单元创建则是围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的一项举措和工作载体,是深入开展源头治理、预防腐败的一种途径,是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廉洁成都建设的题中之义。为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探索廉洁成都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开创具有成都特色的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新路径,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开展廉洁社会单元创建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廉洁社会单元创建工作是为什么、做什么、由谁做、怎么做?昨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意见》进行了全面解读。

      “开展廉洁社会单元创建工作是今年惩防体系暨廉洁成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我市培育廉洁土壤、进一步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全面构建全市良好政治生态的迫切需要,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相关负责人说。

      提问1

      创建工作“为什么”

      “我们在认真总结前期探索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的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吸收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廉洁创建的相关概念进行了定义。”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借鉴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廉洁成都的决定》的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控廉政风险,探索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坚持整体推进、分类创建、试点引领、注重实效,以机关、企业、医院、学校、社区、村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家庭等社会单元为载体,以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工作为抓手,以探索建立规范有效的自律机制和保障机制为手段,以发动社会力量和基层群众的广泛参与为工作基础,开展廉洁社会单元创建,探索建立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倡导和形成廉洁奉公、诚信守法、敬业奉献、公道正派、公平正义的氛围和环境,积聚正能量、传递正导向、提升正形象,树立新风正气,遏制腐败现象,培育“廉洁土壤”,让廉洁精神真正内化为城市的灵魂,成为成都政治经济社会活动的普遍遵循、文化名城的重要特色、社会各界的自觉追求,将创建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放在“进一步赢得党心民心”上。

      提问2

      创建工作“做什么”

      根据《意见》,今年廉洁社会单元创建工作牵头单位为各区(市)县(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和市委统筹委、市委党校(成都行政学院)、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交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工商联等市级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同类型社会单元带有共通性、全局性的创建载体及方式进行梳理提炼,并提出发挥主题创建作用、加强廉洁创建互联互动、关注了解社情民意、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互动等五种创建方式,要求各创建牵头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开展有针对性、有操作性、有实效性的创建工作,有利于组织动员社会和群众参与廉洁成都建设,形成全员反腐防腐良好态势。

      提问3

      明确创建工作“由谁做”

      根据《意见》,各区(市)县(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和26个市级部门(单位)为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并要求各单位针对不同类型的社会单元,选择一批单位、组织及服务对象等作为创建试点单位开展工作。“《意见》还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党委(党组)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是监督主体。”相关负责人说。

      提问4

      创建工作“怎么做”

      “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创新实践、注重工作实效等督促推动举措,并要求各创建牵头单位要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创建标准、建立廉政廉洁风险防控、崇廉尚洁教育、社情民意收集、预防腐败大数据分析、廉情报告、工作评价等相关制度机制,以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和制度机制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们希望牵头单位组织各创建试点单位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富有特色的主题创建,充分调动激发社会和群众积极关注支持创建工作的热情;积极开展廉洁成都建设“大家谈”、“大讨论”,宣传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增强守廉倡廉意识,进一步夯牢思想基础,形成创建共识,凝聚创建力量。牵头单位还可以组织各创建试点单位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举办座谈会、开展现场观摩、工作衔接沟通会、召开恳谈会等,搞好与机关、企业、医院、学校、社区、村组、家庭等各类型社会单元之间的多层面、多途径廉洁共建相互联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全域发展、科学发展。

      “在机制建设方面,《意见》要求牵头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系统(行业)实际,积极进行创建实践,不断创新创建的内容形式,探索建立创建工作长效制度机制。”相关负责人说,我们还希望牵头单位组织各创建试点单位利用现有的坝坝会、乡村夜话、进村入户、上门走访、结对帮扶、民情日记、民情台账、干群联系卡等形式,向基层群众收集了解反腐倡廉特别是社会领域防治腐败方面的社情民意,听取广大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研判,强化建章立制,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基层党风政风、民风社风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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