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出台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新标准
2015年03月19日 10时55分
来源:
内江市府
日前,内江市公布内江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新标准,3月12日起施行。⑴差别化定档。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根据内江城区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对象收入标准来确定,实行四档差别化租金。其中,城区居民中等偏下收入(含新就业无房职工)租金标准为5.25-7元/平方米·月,城区居民低收入(含新就业无房职工)租金标准为4.5-6元/平方米·月,在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租金标准为3.75-5元/平方米·月,新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租金标准为1.2元/平方米·月。⑵动态化管理。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市场变化每2年作一次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
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