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城乡规划工作荣获全省第二
2015年01月22日 14时22分
来源:
眉山市府
2014年,眉山市城乡规划工作在全省目标绩效综合考核中获一等奖,在全省住建系统的72个部门中排位第八,在单设规划局的12个市中排位第二,继续保持了我市城乡规划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方阵的殊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亮点工作:一是优化规划体系,引领城乡发展。按照中央、省、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对原有规划进行重新审示,推进规划转型升级、优化提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字”要求,组织开展眉山市特色屋顶构架征选活动,积极探索将传统文化、建筑元素与现代建筑形式结合,传承文化,延续“乡愁”。创造性实施规划全域统筹,构建以城镇群为形态的城镇体系,引领城乡统筹发展。二是强化精细管理,依法实施规划。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技术规范,特别是对不同业态商业停车位,视具体情况科学确定停车位指标,快速推进项目落实。细化项目方案审查,在市规委会审议中增设项目技术、艺术及公众评议三环节,同时制定项目方案技术、艺术、程序审查表,对项目容积率、立面风貌等进行层层审核把关,确保规划实施到位。三是加强规划监管,确保规划落地。创新规划监督模式,加强“市管到区县,区县管到乡镇,乡镇管到村庄”三级规划监督体系建设,特别是整合市、区县、乡镇人大、政协以及规划监督委员会力量,有效加强规划全域监督。进一步加强部门职能职责,形成共同监管机制,重点加大对项目验线、规划核实、建成使用等环节监督管理,确保规划落地“不走样、不变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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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