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绵阳司法行政系统发挥职能服务民生民计

  • 2014年08月22日 15时16分
  •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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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发挥在司法为民、服务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加强领导,深入基层,问计于民,努力打造司法行政服务保障民生工程。

      普法宣传深入民心。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服务保障民生的必要措施。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全市各个乡镇、村(居)大力宣传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征用、城镇拆迁、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利用法律讲堂、法制文艺宣传队、电子显示屏、发送短信等有效载体进行广泛宣传,现身说法、自编自演、通俗易懂,深受群众欢迎,增强了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与维权意识。截止目前,全市举办各类普法讲座、法律知识培训89场,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发放普法短信3万余条,法治文艺演出10余场。

      真心调解化解民忧。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人民调解员广泛参与征地拆迁、群众矛盾、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土地流转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调处,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全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止目前,全市发生各类矛盾纠纷973件,调解973件,调解成功953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

      矫正帮教有力度,社会安定有保障。我们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五类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核查,详细掌握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了矫正对象档案和台账,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了监管责任人。在矫正过程中,社区服刑人员表现良好,无脱管、漏管现象,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是做好帮教工作的关键。切实为刑释解教人员争取就业培训机会,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重点解决“三无”人员的过渡性安置问题,使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促进社会稳定。

      规范法律服务,满足群众需求。为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引导律师为政府依法决策、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谈判等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要求全市律师积极参与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法疑难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依法引导上访群众,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深入开展公证便民利民活动,依法对弱势群体减免公证服务费用,主动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优先和预约上门服务,不断提高公证在纠纷解决中的功能作用的发挥。以法律援助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放宽对经济困难的援助对象的审查标准,将低保边缘户和领取失业保险人员、不赡养老人、残疾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案件纳入援助范围,上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6件。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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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司法行政系统发挥职能服务民生民计

  • 2014年08月22日 15时16分
  •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   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发挥在司法为民、服务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加强领导,深入基层,问计于民,努力打造司法行政服务保障民生工程。

      普法宣传深入民心。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服务保障民生的必要措施。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全市各个乡镇、村(居)大力宣传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征用、城镇拆迁、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利用法律讲堂、法制文艺宣传队、电子显示屏、发送短信等有效载体进行广泛宣传,现身说法、自编自演、通俗易懂,深受群众欢迎,增强了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与维权意识。截止目前,全市举办各类普法讲座、法律知识培训89场,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发放普法短信3万余条,法治文艺演出10余场。

      真心调解化解民忧。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人民调解员广泛参与征地拆迁、群众矛盾、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土地流转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调处,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全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止目前,全市发生各类矛盾纠纷973件,调解973件,调解成功953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

      矫正帮教有力度,社会安定有保障。我们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五类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核查,详细掌握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了矫正对象档案和台账,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了监管责任人。在矫正过程中,社区服刑人员表现良好,无脱管、漏管现象,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是做好帮教工作的关键。切实为刑释解教人员争取就业培训机会,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重点解决“三无”人员的过渡性安置问题,使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促进社会稳定。

      规范法律服务,满足群众需求。为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引导律师为政府依法决策、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谈判等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要求全市律师积极参与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法疑难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依法引导上访群众,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深入开展公证便民利民活动,依法对弱势群体减免公证服务费用,主动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优先和预约上门服务,不断提高公证在纠纷解决中的功能作用的发挥。以法律援助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放宽对经济困难的援助对象的审查标准,将低保边缘户和领取失业保险人员、不赡养老人、残疾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案件纳入援助范围,上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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