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全面推开
3月中旬,《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实施细则》的出台,标志着绵阳市基本医疗付费总额控制工作全面推开。
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付费方式通过基金收支预算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医疗费用支出控制。目前,在总额控制基础下,结合门诊统筹和住院开展探索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的医保付费方式已逐渐成为未来改革趋势。《实施细则》以部、省总额控制要求为框架,结合市本级2012年总额控制试点工作的经验,对总额控制的工作流程、预算管理、指标确定、监督考核、费用结算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增强了总额控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市基本医疗付费总额控制全面推开,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绵阳市市本级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已在3月底全面开展,市医保局对本级定点医疗机构按医院级别分三批进行了集中谈判,效果很好,在此基础上市局已和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及总额控制指标。各县市区也将结合各地实际逐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