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专职监测员制度
在2012年专职监测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完善专职监测员确定、考核、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
(二)推进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力争完成喻家坪滑坡(泥石流)治理、东区博美建材广场对面斜坡危岩治理、仁和区迤布苦泥石流治理、米易县大鱼塘滑坡治理、米易县普威镇龙洞河沟泥石流治理及盐边县花果山不稳定斜坡治理6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并积极做好其他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申报工作。
(三)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退还、使用制度
根据《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确保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更好更快的进行。
(四)推进矿山迹地恢复治理
积极推进宝顶矿区太平煤矿一棵树片区、花山煤矿三十九处片区、原沿江片区及宝鼎矿区花山煤矿(C区排矸场和江边排矸场II段)四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按市创森办的要求推进全市矿山迹地恢复治理工作。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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