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绩斐然
一是建立机构。先后成立了阿坝州藏羌文化研究会、阿坝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力促进了阿坝州民族文化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是制定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制定保护条例,提供法律保障。阿坝州制定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走在了全省前列。
三是推动传承。州、县文化部门认真了做好国家、省、州、县四级非遗保护名录工作,并大力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积极申报国级家、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羌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为“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藏、羌碉楼与村寨”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为展示近年来民族文化保护成果,编辑出版了《阿坝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集锦》、《阿坝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典藏》等系列非遗丛书。截至目前,阿坝州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7项、省级54项、州级410项。
四是合理利用。对具备生产性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羌绣、藏绣和藏族编织技艺等)进行合理开发和有序利用,成立了阿坝州藏族传统编织、挑花刺绣协会,挖掘开发藏羌手工系列文化产品。在汶川县映秀镇建立阿坝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文化创意园(映秀东村),积极引进藏羌织绣、觉囊唐卡、藏茶及映秀贡茶制作技艺、藏香、藏族地毯等18个项目,带动了当地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
五是加大交流。积极组织非遗展演节目参加省内外、国内外举办的各项重大活动。在今年第四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和西部博览会上,阿坝州展演项目独具民族特色,深受广大参观者的青睐,受到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好评,获得了多项荣誉,获得5个“太阳神鸟”奖。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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