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改革户外广告登记方式优化审批职能
2013年11月18日 00时00分
来源:
广元市府
(1)调整户外广告登记管理权限。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市城区户外广告登记权限下放给直属分局、开发区分局。广告经营者在跨城区3个工商局发布户外广告时,由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登记,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后,到所跨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不再重复登记。(2)每年年检验照工作结束后,申请人仅需一次性提交有效证照和证件扫描保存、备查;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提交广告样件,由登记人员审查、修改后返至申请人打印样件提交申请;仅申请户外广告变更登记的,可通过原有留存登记资料直接办理,不需重新提交。(3)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创新“联合告诫”、“联合公告”、“联合检查”、“联合督查”等工作方式,指导广告协会行业自律和自我管理。截至10月底,全市广告经营单位、广告业经营额、户外广告登记数分别为293户、1847万元、7426个,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9%、37%、4%。
责任编辑:
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