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雅安市逾9万名学生将吃上“营养餐”
按照《通知》,雅安市各县区行政区域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学校)的在校学生均为享受对象。
各县区将在本月31日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6月1日起实施供餐,实施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学年按在校200天计算,每生每学年600元,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通知》对供餐内容和供餐模式作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农副产品、民族饮食习惯等特点,按照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确定合适的供餐内容。主要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豆制品、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以及其他营养补充等。
具备食堂供餐能力的学校可按照当地卫生等相关部门确定的营养食谱予以供餐,不具备食堂供餐能力的学校可通过发放鸡蛋、牛奶、水果等食品实行课间营养补充。为确保食品安全,不提倡向企业(单位)购买供餐,禁止向家庭(个人)托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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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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