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攀枝花市进一步加强清理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 2012年10月24日 00时00分
  • 来源: 攀枝花市府
  • 【字体:
  •   岁末临近,为确保农民工合法利益,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攀枝花市近日出台《关于加强清理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从七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清理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一是要全面提高清欠整顿认识。近年来,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仍时有发生,尤其是因工程转包、工程纠纷等引起的拖欠案件居高不下。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制度。在完善和继续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外,加快建立起交通运输领域和水利设施建设领域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探索建立较大型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疾。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纳入企业信誉评价体系,并作为企业年审、参与招投标活动的重要依据,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理不力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应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要明确责任切实维护稳定。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钒钛产业园区要切实承担起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责任。各级政府要保证并加强清欠力量,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部门责任,整合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领导要做到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杜绝违法分包,违法转包、违法开工、工程款不到位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发生。

      四是要依法加大案件处置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监察执法和仲裁调处力度。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务、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切实做好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加大对工程款支付的监管,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牵头处理因工程合同纠纷、劳务承包费用纠纷、工程劳务计价等引发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公安部门要坚决打击各施工领域的黑恶势力,受理、处理欠薪逃匿案件和涉嫌诈骗犯罪的工资拖欠案件,并对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堵塞交通、围堵政府机关或用人单位等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及时派员维持现场秩序,配合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基层大调解机构协调处理农民自建房拖欠劳务费问题,疏通非企业拖欠劳务费的解决渠道。铁路、高速公路、水电工程等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负责建设项目资金落实,督促施工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积极清理历史拖欠。纪检监察机关、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法律宣传和情况监督,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推动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

      五是要加强督查落实清偿责任。各类企业都应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施工企业不得以支付生活费方式拒绝执行国家按月支付工资的规定;不得以工程款拖欠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追回的拖欠工程款应当优先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工程分包单位违法用工或者负责人携款潜逃等原因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分包单位承担支付责任,分包单位无力支付的,总承包单位先行垫付,并在分包款中予以扣除。因总承包企业拨付分包工程款不及时或因转包、违法分包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总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总承包企业无力支付的,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并在总承包工程款中扣除。工程发包企业与工程承包企业或班组存在工程款纠纷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工程发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或使用工资保证金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六是要加强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对跨区县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和协调工作。按照劳动用工所在地落实管辖责任,及时受理、有效处理外地企业在管辖区域内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积极协调、督促企业配合劳动用工所在地的案件调查处理。要加强与直管系统的沟通协调,疏通解决问题的途径。要积极应对、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及欠薪逃匿行为。

      七是要增添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疏导工作,引导农民工用理性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攀枝花市进一步加强清理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 2012年10月24日 00时00分
  • 来源: 攀枝花市府
  •   岁末临近,为确保农民工合法利益,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攀枝花市近日出台《关于加强清理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从七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清理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一是要全面提高清欠整顿认识。近年来,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仍时有发生,尤其是因工程转包、工程纠纷等引起的拖欠案件居高不下。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制度。在完善和继续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外,加快建立起交通运输领域和水利设施建设领域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探索建立较大型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疾。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纳入企业信誉评价体系,并作为企业年审、参与招投标活动的重要依据,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理不力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应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要明确责任切实维护稳定。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钒钛产业园区要切实承担起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责任。各级政府要保证并加强清欠力量,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部门责任,整合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领导要做到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杜绝违法分包,违法转包、违法开工、工程款不到位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发生。

      四是要依法加大案件处置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监察执法和仲裁调处力度。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务、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切实做好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加大对工程款支付的监管,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牵头处理因工程合同纠纷、劳务承包费用纠纷、工程劳务计价等引发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公安部门要坚决打击各施工领域的黑恶势力,受理、处理欠薪逃匿案件和涉嫌诈骗犯罪的工资拖欠案件,并对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堵塞交通、围堵政府机关或用人单位等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及时派员维持现场秩序,配合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基层大调解机构协调处理农民自建房拖欠劳务费问题,疏通非企业拖欠劳务费的解决渠道。铁路、高速公路、水电工程等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负责建设项目资金落实,督促施工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积极清理历史拖欠。纪检监察机关、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法律宣传和情况监督,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推动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

      五是要加强督查落实清偿责任。各类企业都应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施工企业不得以支付生活费方式拒绝执行国家按月支付工资的规定;不得以工程款拖欠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追回的拖欠工程款应当优先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工程分包单位违法用工或者负责人携款潜逃等原因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分包单位承担支付责任,分包单位无力支付的,总承包单位先行垫付,并在分包款中予以扣除。因总承包企业拨付分包工程款不及时或因转包、违法分包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总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总承包企业无力支付的,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并在总承包工程款中扣除。工程发包企业与工程承包企业或班组存在工程款纠纷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工程发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或使用工资保证金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六是要加强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对跨区县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和协调工作。按照劳动用工所在地落实管辖责任,及时受理、有效处理外地企业在管辖区域内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积极协调、督促企业配合劳动用工所在地的案件调查处理。要加强与直管系统的沟通协调,疏通解决问题的途径。要积极应对、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及欠薪逃匿行为。

      七是要增添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疏导工作,引导农民工用理性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