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环保局创新监管模式促进环保事业新跨越
二是建立完善区域环境保护合作机制。与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签署了川渝第一个地级城市环境保护区域合作协议,就建立联席会商制度、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区域流域环境保护防控机制、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联动机制和部门间交流配合机制达成了共识,对两地进一步加快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产生了积极影响。
三是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新模式。将环境违法行为分为偶然、轻微或长期、恶意超标排放等情况,探索推行行政约见谈话制度, 将服务寓于执法之中,着重解决企业内部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不明确、管理混乱的问题。对恶意排污者或屡犯者则坚决予以打击,有效的遏制了环境违法排污行为的产生,维护了全市经济良好的发展大局。
四是深入开展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工作。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承担的国家级课题《小型第三产业和建筑施工噪声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简易办法研究》通过国家环保部、发改委、财政部等组织的评审,研究成果即将作为行业标准在全国应用。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走在全省前列,2011年被评为全省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费征收数据汇总工作一等奖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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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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