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加大“两项整治”督查力度 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为了客观、动态地掌握“两项整治”工作进展,衡量各级各部门州河污染和城区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激发各级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督促各级各部门不断提高本部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两项整治”工作督导组、市政府督查室和污染综合整治办公室成员决定对通川区、达县、宣汉县、开江县、大竹县及市级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各级各部门的工作重视程度、人员资金投入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实施效果等方面。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季度考核,采取现场督查、听取群众意见,各地各部门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计分,按区块和部门分别排名,考核结果由市政府督查室通报,并在媒体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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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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