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四举措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二是严格环境监管。对危险废物产生源单位执行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台帐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规章制度、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度等有关环境管理的情况进行备案,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源基础数据库。
三是加大隐患排查。将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单位纳入重点污染隐患名单,作为环境监察重点,督促其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其储存场地,设立明显标志,建设必要的应急设施。对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管理、收集、贮存、处置或转移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是加大投入力度。投资98万元建成了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焚烧站,采购了医疗废物焚烧炉。预计总投资为684万元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正积极建设中。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