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力度 积极助力四川经济平稳增长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增加服务有效供给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拓宽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体系
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并相继制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采购实施、绩效评价、履约验收等配套文件。截至目前,我省已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政府,涵括政府购买服务全流程的制度体系。
注重协调联动,推进全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均衡发展
在省级层面加大重点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统筹群众公共服务需求和财力许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城乡社区、公共卫生、基本养老、就业、教育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力度,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在市县层面促进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增量扩面。进一步加大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拓宽乡镇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领域,提升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加大培育支持力度,提升市场主体服务能力
鼓励各地在政策范围内积极出台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策措施,要求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加大专业培训和政策支持,增强市场承接主体特别是社会组织的承接能力。2020年以来,泸州全市累计投入资金近900万元,装修打造了7个区县级、42个镇街级社会组织孵化场所,为全市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专业培训各类服务。2022年,眉山市通过税收优惠、资金扶持、资源整合、专业培训等方式新培育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17个。
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着力提升民生福祉
修订《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主要内容,拓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独特功能和作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2022年全省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5516个,其中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性服务项目数量33720个,占比超过94%。
改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推动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促进“以钱养人”向“以钱养事”转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后,政府根据其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遂宁市河东新区市政管理服务为例,按照传统模式,河东新区环卫保洁、绿化养护、路灯管理等方面人员支出,加上设施设备购置等投入,每年需财政支出约2100万元。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仅需支出1100万元,每年能节约财政资金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