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面完成司法公证机构体制改革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意见》出台后,省委编办会同司法厅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赴基层实地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倾听公证员对深化公证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全省行政体制公证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为推动改革落地提供了基础数据。
二是稳步推进改革。及时会同司法厅、财政厅、人社厅等单位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兼顾”的原则,指导地方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公证工作实际和公证机构体制现状,科学制定具体方案,相应完善公证机构改革配套政策。
三是合理划转人员。为确保公证机构体制改革过程中“事业不断、队伍不乱、人心不散”,省委编办积极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按照“以人为本、双向选择”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好不同人员划转政策,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工作,确保了公证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激发了公证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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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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