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两地签订《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主要涉及5个方面,一是建立危险废物管理信息互通机制。每年3月底前,相互通报上一年度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审批、经营许可证颁发及持证单位经营活动、处置利用设施运行等情况及本年度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或计划)及推进情况。二是建立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对接机制。每年6月、12月,根据省(市)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利用情况及危险废物持证单位经营活动情况,提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的需求信息并相互通报,以利于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利用单位快速达成需求对接。三是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快审快复机制。对于省、市之间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利用的商询函(文件),由专人负责快审快办快复,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回函。四是建立突发事件危险废物应急转移机制。在环境突发事件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因处置能力及地理位置等原因,需要跨省市应急转移处置的,经双方省级环保部门沟通后,可先行转移处置,并主动配合做好辖区内危险废物持证单位应急处置的相关协调工作。五是建立危险废物监管协调会议机制。由双方省级环保部门协商召开危险废物管理协调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如有急需协商解决的问题,经双方同意后可适时召开,参会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
签约仪式上,川渝两地分别就各自的危险废物产生、处置、跨省转移及管理等情况进行交流。
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银昌表示,川渝两地合作必将极大地促进和支持我省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未来,我厅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两省市之间的协同配合,共同促进、提升固体废物管理。
李银昌指出,四川是全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大省,也是固体废物的产废大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量均高居全国前列,产废点多、面广,全省固体废物管理面临较大的压力。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固体废物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固废领域环境违法行为,固废管理日趋规范。但由于受产业结构、历史欠账、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影响,我省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方面主要还存在3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高,贮存量大;二是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高,特别是磷石膏渣堆场下河入水的环境隐患比较突出;三是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覆盖面不全。目前,我省综合处置单位仅4家,处置类别仅覆盖33类危险废物,其它类别的危险废物在省内无实际处置能力,需要跨省转移委托处置。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省将重点加强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到2022年,彻底扭转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情况。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整治,不断消除环境隐患,切实降低环境风险。三是依法依规规范固体废物监管。结合长江经济带固废排查和“清废行动2018”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形成高压态势,持续推进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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