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关于部分4A级旅游景区复检情况的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若对公示景区有异议,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电子邮箱877713848@qq.com;电话028-86702895)反映情况。
四川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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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部分4A级旅游景区复检情况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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