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四川省地理信息交换共享管理办法》宣贯会
《四川省地理信息交换共享管理办法》经省政府第1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第318号省政府令正式发布,自2017年2月18日起施行。《办法》从体制、机制上规范了全省地理信息交换共享工作,对于规范全省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基准站网、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建立影像统筹和地理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推动地理信息广泛应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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