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2015年2月,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 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土地登记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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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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