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融资政策
一是优化贷款增量财政奖补政策。继续完善以小型微型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文化产业和涉农产业为主要对象的金融机构贷款增量财政激励奖补政策,提高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量奖补比例,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支持。
二是健全国库现金存款资源配置机制。完善以考核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运营水平、发展贡献等主要指标的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存款额度计算办法,将参与省级国库现金管理的商业银行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用贷款额度,作为计算分配省级国库现金存款额度的重要因素,激励商业银行扩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支持。
三是建立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制度。省级财政建立小型微型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以银行类金融机构年度内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贷款规模为基础,以小型微型企业损失类贷款率(即损失贷款与五级分类贷款总额之比)与平均损失类贷款率的差额为依据,对高于平均损失类贷款率的银行类金融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对低于平均损失类贷款率的银行类金融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费用补贴,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支持。
四是加大担保贷款财政奖补力度。继续完善通过竞争立项确定担保机构、根据新增担保贷款予以分档补助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财政激励奖补政策,充分运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对担保机构向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融资担保予以单独考核,降低担保额度分档标准,提高财政分档补助水平,通过业务补助、保费补助、资本金投入等多种方式,促进担保机构扩大小型微型企业担保贷款规模,降低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担保收费水平。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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